门票不许涨,账单就变长:双节前的一份合法加价清单
日期:2026-09-26 18:09:07 / 人气:1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集发布节前价格告诫文件。重庆大渡口、湖南株洲、广西贵港三地同步出台政策,重申两条铁律: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售卖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两条禁令看似严密,实则只管住了市场乱象的一半。行业早已摸透规则边界:标价之外加价是违法,标价之内调价是生意。在监管严控门票、严查隐形乱收费的背景下,旅游、餐饮行业的增收空间,悄然转移到规则缝隙之中,形成了一套完全“合法”的加价模式。
一、八年价格调控:按住门票,溢出成本催生新盈利模式
国内景区价格管控的底层逻辑,始于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景区门票调价指导意见。政策核心不仅是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更暗藏一条关键约束:降价同时,严禁上调景区交通运输等配套服务价格,变相加重游客负担。
这道管控闸门,彻底改写了景区的盈利结构。门票价格被政策死死锁定,盈利压力顺势转移到园内配套服务。2023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收紧规则,明确景区内具有垄断性、游客刚需的交通工具,收费必须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从制度上限制景区自主调价空间。
2026年山西出台的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收费边界,将景区收费划分为两大板块、明确权责边界: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门票、垄断性交通服务、停车场收费,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畴;而讲解、游乐、住宿餐饮等项目,交由市场自主调节。同时明文禁止捆绑销售、价外加价、地域差别定价,且要求价格主管部门每三年开展一次价格执行评估,管控精度大幅提升。
新疆和硕县红蝶谷景区的调价案例,最能体现当前管控的严苛性。该景区门票价格沿用2007年标准,19年未做调整,因单位成本25.99元远超10元票价,景区走完成本调查、公开听证、政府审批全套合规流程,才将票价上调至20元。且本次调价仅涉及门票,园内餐饮、游乐等市场化项目未做任何变动。
严苛的门票管控,形成了典型的“气球效应”:政府定价板块利润被压实,市场化板块的盈利空间被无限放大。各大景区纷纷将盈利重心,从公开透明的门票收入,转向隐蔽性更强、毛利率更高的配套服务。
二、财报数据曝光:门票薄利,配套服务撑起超高毛利
多家上市景区财报数据,直观撕开了行业盈利真相:门票业务普遍薄利,索道、摆渡车等配套交通服务,才是景区的利润核心。
2026年上半年,峨眉山A门票收入1.20亿元,营收占比27.18%,毛利率仅46.47%;而客运索道收入1.73亿元,营收占比39.05%,毛利率高达79.45%。同一景区、同一客流,索道毛利近乎是门票的1.7倍。
行业普遍如此。黄山旅游同期索道缆车业务毛利率74.21%,远超景区主业47.73%、酒店业务28.39%的毛利水平;丽江股份索道业务毛利率更是达到87.16%,营收占比近五成,是公司绝对营收支柱;三特索道索道营运毛利率71.28%,对比门票业务15.71%的毛利,差距悬殊。据行业统计,五家主流景区上市公司索道业务平均毛利率达79.29%,接近八成。
超高毛利的背后,是游客实打实的出行成本上涨。黄山玉屏索道上行90元、太平索道80元,峨眉山金顶索道上行65元、下行55元,各类索道、摆渡车收费名目繁多。更值得关注的是,景区普遍出现“大门外迁、交通套娃”现象:景区大门越修越远,私家车禁止驶入,步行通道缺失,游客被迫层层换乘交通接驳工具。
有游客实测,部分景区门票仅100元,但往返摆渡车收费高达80元,单景区交通成本几乎追平门票。还有游客反馈,需在距景点40公里的大门入园,先后花费百元景区大巴、近百元电瓶车费用,部分路段还需额外支付骑马费用,层层加价、被动消费。
针对这一乱象,2026年五一前夕,文旅部专项点名整治江西龙虎山、吉林长白山、安徽天柱山等多家景区,核心问题直指摆渡车线路不科学、价格不合理、强制消费等问题。央视网精准概括行业套路:门票不让涨,就在摆渡车上动心思。看似标注“自愿乘坐”的接驳服务,在无替代通行方案的前提下,早已成为游客的刚性强制消费。
三、合法加价的底层逻辑:规则只禁“未标明收费”
景区、餐饮行业的隐形加价,之所以能长期合规存续,核心在于吃透了《价格法》的规则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核心界定标准只有两个:是否明码标价、是否事前公示。只要收费项目提前公示、标注价格,即便溢价过高、存在变相强制消费,也不属于违法范畴。
2022年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进一步细化要求: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商家需在结算前出具清单,列明消费项目、单价与总金额,将消费者的知情权,锁定在付款之前。
各地监管部门也针对性补齐细则。福建出台景区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严禁拆分项目变相涨价、强制捆绑观光车、索道、保险费用,明确联票价格不得高于单项总价,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单项购票,所有配套服务必须醒目标注“自愿原则”。
双节前各地发布的告诫函,同样精准封堵细节漏洞。株洲明确禁止餐饮商家收取未标明的主食、餐具、纸巾、包间费,严禁设置“两套菜单”、模糊标价;重庆大渡口、广西贵港重申,严禁违规设置“园中园”变相涨价、强制代收各类费用。
监管早已明晰乱象根源与规则漏洞,但行业依旧存在明显套利空间: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不在于收费高低,而在于公示与否。事前公示即为合规经营,事后隐形收费即为违规违法,这也是当下旅游、餐饮加价乱象的核心分界线。
四、极端的处罚落差:1元违规重罚,超高毛利合规存续
两套截然不同的处罚案例,暴露出当前价格监管的核心矛盾与治理缺口。
2026年8月,柳州一家餐饮店因纸巾成本上涨,售价从2元调至3元,未及时更新公示价签,8笔订单合计多收7元,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广西昭平县另一家餐饮店,未公示餐位费、纸巾费,变相捆绑收费,同样被依法处罚。
这类小微违规行为,处罚依据清晰明确: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5000元罚款。哪怕仅多收1元、获利微薄,只要未公示,就属于违规,零容忍查处。
反观景区配套服务,索道近80%的超高毛利率、层层嵌套的摆渡车收费、外迁大门制造的强制消费,全部事前公示、合规入账,堂堂正正写入上市公司年报,属于完全合法的经营收入。
悬殊的处罚尺度,形成了鲜明的行业套利导向:标价之外的微小违规,代价极高;标价之内的无限溢价,毫无约束。商家纷纷规避严监管的小微漏洞,转而在合规框架内,最大化抬高市场化项目收费。
商家的套利选择,也源于行业生存压力。餐饮行业利润持续走低,2025年餐饮百强企业平均净利润率仅5.8%,中小门店净利率普遍跌破5%,全年关店率超30%。2026年上半年,餐饮房租、人力、食材成本持续上涨,三项成本占据营收60%-75%。对于小微商家而言,微调纸巾、餐具、餐位等小额收费,是成本最低、操作最简单的增收方式。
五、千亿旅游市场背后,是治理规则的结构性缺口
2026年国内旅游市场持续扩容,全年预计出游人次69.49亿、总花费6.68万亿元。中秋国庆双节叠加超长拼假热潮,长线游、家庭小团、自驾出游成为主流,游客停留时间更长、消费场景更多,旅游消费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隐形加价的盈利空间随之持续放大。
与之不匹配的是,当前价格治理模式仍以“节前告诫、节中巡查、事后个案处罚”为主,难以根治结构性乱象。告诫函仅为合规提醒,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小微隐形收费零容忍,但景区大额合规溢价无管控;个案整改曝光,无法改变行业整体套利逻辑。
尽管山西、福建等地已出台精细化地方规则,通过细化收费条目、明确自愿原则、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压缩套利空间,但全国层面仍未形成统一、刚性的配套服务价格管控体系。
核心治理缺口,在于处罚规则的严重不对称:未标价的小额违规,5000元封顶的罚则足够形成震慑;但标价之内的无上限溢价、变相强制消费,缺乏对应的约束机制。
结语
八年景区价格调控,管住了公开的门票涨价,却没能堵住规则缝隙里的隐形加价。门票毛利率被压实,索道、摆渡车、配套消费的毛利一路飙升;一包纸巾多收1元便会立案,一套层层嵌套的景区交通收费却完全合规。
市场的选择从来直白:当违规的成本极低、合规的利润无上限,所有商家都会主动向规则宽松的一侧倾斜。门票的价格天花板被锁死,游客的消费账单就必然持续变长。
双节旅游热潮之下,真正需要完善的,从来不是单次的节前告诫与个案处罚,而是补齐规则短板、平衡奖惩尺度,堵住“明码标价”外壳下的变相牟利空间,让旅游消费的每一笔账单,都匹配真实的服务价值,而非规则套利。
参考文献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
[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5]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景区收费“十标清”和“十不得”指引
[6]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千笔楼丨景区摆渡车,不能变成搂钱的“长途车”和“套娃车”
[7]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8]中国旅游研究院:2025年中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26年发展预测
[9]中国烹饪协会:2025年度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报告
[10]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城中市监处罚〔2026〕52号
作者:杏耀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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